(雪蘭莪.巴生23日訊)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週二連同數名巴生市議員,針對皇家調查委員會 在趙明福死亡案件報告書中指責的3名反貪會官員向巴生南區警方報案,要求徹查3名官員在趙明福案件中所該負起的責任,並在證實他們涉案後提控上庭,接受法 律制裁,還死者與其家屬一個公道。
查爾斯說,報告書的第77頁第225項中已非常清楚的說明,這3名官員分別對趙明福施於不同程度的暴力逼供,警方就該對3人進行調查,而非等候公眾的報案。
他吁請警方在接獲他們投報後立刻展開調查。據他們向律師瞭解,一旦證實涉案,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193條文,將3人提控上庭,在這項條文下,罪名成立者可被判最高刑罰監禁7年。
"根據報告書內容,趙明福確實有被虐打,這是讓人無法接受的,警方應採取行動對付涉及者。"
他是在向警方報案後,如是指出。負責報案的兩名市議員是朱德恭和納南,其他出席的市議員包括何富強與阿布。
朱德恭說,他們是根據報告書內容向警方據情投報,這是符合法律與真實的事件。
他提及,他們諮詢過許多律師意見,皆表示3名官員可被扣押調查,所以他們希望警方展開徹查工作,讓涉案者受到法律制裁。
何富強聲稱,報告書中已說明反貪會的3官員須對趙明福的死負責,但不解為何警方卻沒有任何行動。
"反貪會在這方面也不應逃避責任,輕易放過這3名官員,必須有所行動,還死者與其家屬一個公道。"
另一方面,查爾斯與市議員配合齋戒月,贈送20盒禮品給巴生南區警方,預祝警方開齋節快樂。(光明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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